5月8日,從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官網(wǎng)獲悉,巴克萊銀行新加坡分行前客戶經(jīng)理Kale Jagdish Purushottam收到監(jiān)管處罰。
罰單顯示,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對Kale Jagdish Purushottam作出禁業(yè)25年的處罰,要求其不得在金融咨詢公司提供金融咨詢服務、參與管理、擔任董事以及成為其主要股東;不得參與證券期貨公司管理、擔任董事以及成為其主要股東。
據(jù)披露,在2010年5月至2013年1月期間,Kale Jagdish Purushottam通過偽造客戶簽名和銀行文件,從三個客戶的巴克萊銀行賬戶中竊取1000萬美元轉(zhuǎn)移給第三方以償還他的個人債務。在收到客戶關于未經(jīng)授權交易的詢問時,Kale Jagdish Purushottam偽造文件,使客戶相信交易錯誤并且已被撤消。
隨后,Kale Jagdish Purushottam又從其他9個客戶的帳戶中進行了更多非法資金轉(zhuǎn)移并籌集了未經(jīng)授權的貸款,以彌補3個客戶帳戶不足并償還個人債務。
此外,為了填補虧空,Kale Jagdish Purushottam還進行多項未經(jīng)授權的股票和外匯交易。這些交易給巴克萊銀行造成了至少1000萬美元的凈損失。
最終,Kale Jagdish Purushottam被判犯偽造和詐騙罪,被判處監(jiān)禁13年。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總裁助理 Loo Siew Yee表示,Kale Jagdish Purushottam 案件中,涉及長時間的違法行為以及大量未經(jīng)授權的交易,給巴克萊銀行及其客戶造成嚴重損失。
對于違法行為特別嚴重的情況,金融管理局會毫不猶豫地強加長時間的禁令。金融管理局已將Kale Jagdish Purushottam 實施禁業(yè)處理。禁令自2020年5月4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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