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某銀行員工詐騙100萬元,案發(fā)后逃至佛山擔任小區(qū)保安

2020-10-21 16:25:23 和訊銀行  劉躍

  2018年9月11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民警將里水鎮(zhèn)一名小區(qū)“保安”尉遲某抓獲。原來,這名小區(qū)保安是贛州市某銀行員工,因詐騙他人100萬元潛逃至此。

  江西省安遠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尉遲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20萬元。2020年10月21日,裁判文書網(wǎng)公布了這起案件的來龍去脈。

  身著銀行制服佩戴工牌借錢

  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尉遲某原系江西贛州某銀行安遠支行員工。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6月28日期間,尉遲某虛構(gòu)借款事由,分別向李某、黃某等人騙取“借款”共計99.5萬元,均未歸還。

  判決書顯示,尉遲某在詐騙錢款過程中,為增進被害人的信任,每次都身著銀行制服、佩戴工作胸牌。其中較大的兩筆借款分別為30萬元、20萬元。

贛州某銀行員工詐騙100萬元,案發(fā)后逃至佛山擔任小區(qū)保安

  2018年5月7日9時許,被告人尉遲某身著銀行制服、佩戴工作胸牌來到被害人李某位于安遠縣的“貴茶茶莊”,尉遲某以歸還其本人銀行貸款為由,向李某借款并承諾一周內(nèi)還款。2018年5月7日、5月8日、5月29日,李某先后三次向尉遲某的銀行賬戶轉(zhuǎn)賬共計30萬元。

  2018年5月23日16時許,被告人尉遲某身著銀行制服、佩戴工作胸牌來到安遠縣的“金億隆生態(tài)農(nóng)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向黃某借款。至案發(fā),共計20萬元未予歸還。

  有被害人證實:“因尉遲某在銀行工作,我就相信了他”。此外,尉遲某身著銀行制服向鐘某1、陳某1、魏某多名人員進行借款,借款理由多為吸收存款增加業(yè)績。

  據(jù)尉遲某原任職的贛州某銀行安遠支行行長證言,尉遲某于2015年開始在贛州某銀行安遠支行上班,屬合同制的正式員工。2018年6月26日左右開始,尉遲某未去該行上班。2018年7月6日,尉遲某因連續(xù)曠工被該行除名。銀行不存在客戶將存款存進客戶經(jīng)理賬戶進行攬儲的情況。

  炒貴金屬暴虧后跑路

  案發(fā)后,尉遲某潛逃至廣東佛山,在佛山市南海區(qū)里水鎮(zhèn)的恒大御景半島小區(qū)擔任保安。2018年9月11日,尉遲某被該轄區(qū)的公安民警抓獲歸案,當時尉遲某正在小區(qū)上班。

  那么,尉遲某騙來的錢款都去了哪里?

  尉遲某供述,“2018年3、4月份的時候,我在偶然的機會下接觸到網(wǎng)上有個叫“長三角貴金屬交易平臺”可以炒貴金屬,就用自己的錢投入到平臺進行投資,剛開始大概贏了一兩萬元。后來,我漸漸察覺這個所謂的炒黃金白銀的平臺很不正規(guī),每天漲的時候幾乎投入的錢可以翻倍,但有時也會跌得很慘!

  為了賺更多的錢,尉遲某不斷向他人借錢去網(wǎng)上投資炒黃金白銀,最后幾天,平臺不斷暴漲暴跌,到2018年6月底,尉遲某一次性輸光了所有借來的錢。面臨債主不斷催款,尉遲某將手機停機并離開安遠前往廣東佛山。

  安遠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尉遲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99.5萬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

(責任編輯:邱光龍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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