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擬更名建元信托,風險化解還剩最后一道關

2022-12-27 09:31:17 第一財經  亓寧

  導語:或已接近尾聲。

  風險處置中的安信信托(600816)近期又有不少新動態(tài),最新公告顯示公司計劃更名為“建元信托”,《公司章程》也將修訂,理由是為適應公司發(fā)展需要。

  對此記者致電安信信托,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更名與重組有關,其中包括前期股權變動帶來的股東結構變化等因素。此前公告顯示,安信信托董事會人員換新后法定代表人也已完成工商變更,公司定增方案已于12月7日獲得證監(jiān)會受理。該工作人員表示,一旦定增獲得證監(jiān)會批復,自然人投資者的信托受益權將按照轉讓協(xié)議約定日期兌付。

  從股權結構來看,安信信托原控股股東國之杰持股比例已經降至5%以下,接下來按照監(jiān)管要求將全面退出。債務方面,公司近期與主要債權人信保基金達成了債務和解補充協(xié)議,在一定程度上放寬了債務和解失敗的條件。隨著一系列動作落地,安信信托的重組之路或接近尾聲。

  安信信托擬“變身”建元信托

  12月25日晚間,安信信托連發(fā)10條公告,其中一則《關于擬變更公司名稱、證券簡稱的公告》顯示,為適應公司發(fā)展需要,公司計劃將中文名稱由“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由“安信信托(ST安信)”變更為“建元信托(ST建元)”,證券代碼不變。

  公告稱,該議案已經于12月23日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后者批準后需報中國銀保監(jiān)會或其派出機構核準,證券簡稱變更需要上證所審核。根據(jù)公司同日公告,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將于2023年1月9日召開。

  近年來,安信信托處于風險化解流程當中,此次更名被外界視為又一大重組進展。對此,記者致電安信信托財富管理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此次更名的確與重組有關,包括前期股權變化帶來股東結構變化等因素,可以看作是風險化解的重要進展之一。

  安信信托作為上證所唯一一家上市信托公司,其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鞍山信托,被高天國(已于今年4月因病逝世)收購后,控股股東逐漸變?yōu)樯虾芡顿Y發(fā)展有限公司(下稱“國之杰”),并通過瘋狂業(yè)務擴展一度成為行業(yè)龍頭,直至2019年爆發(fā)流動性危機,在監(jiān)管指導下進入風險化解程序,推進重組。

  此前12月17日,安信信托剛剛公告完成工商變更。此前經過股權變更、董事會換屆,安信信托第一大股東已經易主中國信托業(yè)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信保基金”),持股26.6%;董事會新成員多數(shù)來自重組方上海電氣(601727)集團、信;、上海機場(600009)等,其中上海電氣集團財務公司董事長秦懌、信;鸸臼紫顿Y官錢曉強分別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秦懌也由此成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公告更名的同時,安信信托還公告稱將修訂《公司章程》,變化包括新增落實黨建工作,進一步明確股東定義和義務范圍等。

  重組方案已獲受理

  最新股權信息顯示,原控股股東國之杰持有安信信托股份已經由6.41%降至3.75%,即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按照監(jiān)管要求,國之杰應該盡快出清所持安信信托的全部股份。此前中國銀行(601988)以及重組平臺公司上海砥安已經率先接盤部分股權,信保基金也是因為國之杰“以股抵債”躍升為安信信托第一大股東。

  不過根據(jù)去年7月公布的重組方案,安信信托擬通過向上海砥安非公開發(fā)行股票(43.75億股,定價2.06元/股)的方式募集資金不超過90.13億元,定增完成后上海砥安將成為安信信托控股股東。

  12月7日,也就是該項定增方案通過上海銀保監(jiān)局批復近8個月后,證監(jiān)會受理了這一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申請。

  在此之前,安信信托為突破定增障礙做了諸多努力,包括與700多億元保底承諾持有人達成和解,進而擺脫財報非標意見;對自然人投資者信托受益權“打折兌付”;與信;、中國銀行等債權人達成債務和解等。公司被封兩年半的自主管理類資金信托業(yè)務,也在今年9月底獲得上海銀保監(jiān)局解除審慎監(jiān)管強制措施。

  不過目前安信信托多項風險處置工作的推進都與定增成功發(fā)行掛鉤,其中就包括對自然人投資者的“打折兌付”。去年12月,安信信托曾宣布由上海砥安旗下的上海維安接受自然人投資者的信托受益權轉讓,按照不同本金規(guī)模進行50%到90%不等的“打折”兌付,最終簽約人數(shù)占比超過90%。

  據(jù)投資人向記者透露,兌付日期最快為定增獲批后3個月。按照前述安信信托工作人員說法,目前公司風險化解已經取得重要進展,尤其對于自然人投資者來說,就只等證監(jiān)會批復定增最后一道“關卡”了。

  記者注意到,安信信托最新公告中還有一則是與信保基金簽署《債務和解協(xié)議之補充協(xié)議》,其中改動的條款中有一項較為關鍵,即原規(guī)定“雙方同意,第2.3(a)條和第2.3(b)條所列任意一項條件至遲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完成的,構成本協(xié)議項下債務和解失敗”更改為“雙方同意,第2.3(a)條至遲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完成或砥安根據(jù)第2.2(a)(ii)條認購安信信托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非公開發(fā)行程序被安信信托主動終止或者被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不予核準,構成本協(xié)議項下債務和解失敗”。

  其中,上述2.3(a)條款主要內容為:國之杰持有安信信托14.55億股股票登記至信托保障基金名下,待和解債務按法院裁定受償;2.3(b)條款主要內容為:安信信托完成非公開發(fā)行,且在資金募集后10個營業(yè)日內,償還信托保障基金4.45億元本金,信托保障基金按比例豁免安信信托部分債務。

(責任編輯:王曉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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