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后一個工作日,央行對招商銀行(600036)、廣發(fā)銀行分別開出三千萬罰單,兩家股份行因違反反洗錢法合計被罰沒超7000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招商銀行涉及十三項違法行為類型。一是違反賬戶管理規(guī)定;二是違反清算管理規(guī)定;三是違反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規(guī)定;四是違反支付機構備付金管理規(guī)定;五是違反人民幣反假有關規(guī)定;六是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七是違反國庫科目設置和使用規(guī)定。
八是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guī)定;九是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十是未按規(guī)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十一是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十二是.違反個人金融信息保護規(guī)定;十三是違反金融營銷宣傳管理規(guī)定。
央行由此對招行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69萬元,罰款3423.5萬元。同時,10名相關責任人一同領罰。
時任招行交易銀行部總經理侯偉榮對該行第二、九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罰款12.5萬元;時任該行零售金融總部副總經理莊東燕對該行第二、三、九、十一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罰款14.5萬元;時任該行信用卡中心總經理劉加隆對該行第三、九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罰款8.5萬元;時任該行公司金融總部總裁兼戰(zhàn)略客戶部總經理鐘德勝對該行第一、九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罰款7.5萬元;時任該行法律合規(guī)部總經理夏樣芳對該行第一、十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罰款7.5萬元。
此外,時任該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武越、首席客戶經理(一級)姜然、同業(yè)客戶部總經理陳晨三人皆對該行第九項案由負有責任,被分別予以罰款2.5萬元、2.5萬元、1萬元;時任該行零售金融總部總經理助理唐芳對該行第九、十一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罰款2萬元;時任該行公司金融總部總經理楊法德對該行第十一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罰款1萬元。
在廣發(fā)銀行方面,廣發(fā)銀行此番涉及九項案由,一是違反人民幣反假有關規(guī)定;二是違反人民幣管理規(guī)定;三是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四是違反國庫管理其他規(guī)定;五是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guī)定;六是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七是未按規(guī)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八是未按規(guī)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九是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廣發(fā)銀行由此被央行予以警告,罰款3484.8萬元,12名相關負責人同時領罰。
時任該行信用卡中心電營管理部總經理夏金、時任該行信用卡中心電營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顧佳偉、時任該行信用卡中心決策管理部征信合作初級主任蘇榮華、時任該行信用卡中心決策管理部數(shù)據(jù)合作初級專家劉艾珊四人對該行第五項案由負有責任,被分別予以罰款7.5萬元;時任該行信用卡中心合規(guī)總監(jiān)李珩對該行第六、七、八、九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罰款9萬元;時任該行研發(fā)中心總經理李懷根對該行第六、七、八項案由負有責任,被予以罰款8萬元。
此外,時任該行運營及流程管理部總經理黃惠亮、時任該行公司銀行部總經理羅佳對該行第六、九項案由負有責任,被分別予以罰款4.5萬元、2萬元;時任該行法律與合規(guī)部總經理洪文健、時任該行反洗錢中心主任秦瑩對該行第六、八項案由負有責任,被分別予以罰款7萬元;時任該行零售信貸部總經理蔡粵屏、時任該行財富及私人銀行部總經理張華對該行第六項案由負有責任,被分別予以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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