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老板商人結成“吃喝圈”“玩樂圈”,江西省農信聯(lián)社信貸管理部原總經理江傳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2022-07-21 19:26:23 藍鯨財經 

7月21日,江西省紀委省監(jiān)委網站顯示,日前,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信貸管理部原總經理江傳寶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經查,江傳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大局意識,貫徹黨中央金融決策部署搞變通、打折扣,嚴重偏離農合金融機構職責定位,違規(guī)發(fā)放貸款;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安排多人為其代持巨額股金,費盡心機逃避組織調查,臨近退休“逃逸式”離職;不信馬列信鬼神,不信組織信“大師”;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置若罔聞,沉迷推杯換盞,與老板商人結成“吃喝圈”“玩樂圈”,長期接受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和高檔娛樂消費。

此外,其違規(guī)收受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長期借用貸款客戶的豪華車輛;寡廉鮮恥,道德敗壞,追求低級趣味,大搞錢色交易;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并造成重大損失;私欲膨脹,把工作領域視為個人領地,把信貸資金當作利益籌碼,以貸謀私,靠貸吃貸,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辦理、融資擔保合作、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大肆索要、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違反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貸款,造成巨額損失。

江傳寶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違法發(fā)放貸款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其所在黨組織研究,決定給予江傳寶開除黨籍處分;經九江市監(jiān)委研究,決定將江傳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從簡歷來看,江傳寶,1961年11月出生,江西婺源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0年8月參加工作。 1980年8月至1994年11月,歷任中國農業(yè)銀行婺源縣支行信貸員、副股長、股長、科長;1994年11月至2004年5月,歷任婺源縣農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常務副主任、主任、黨組書記,上饒市信用合作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2004年5月至2007年9月,其歷任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信貸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總經理;2007年9月至2011年3月,歷任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九江辦事處黨組書記、主任;2011年3月至2014年10月,歷任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上饒辦事處黨組書記、主任,上饒農村商業(yè)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江傳寶任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信貸管理部總經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網絡金融部調研員;2019年6月,辭職。

(責任編輯:馬金露 H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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