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山磨子街支行)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南銀保監(jiān)罰決字〔2022〕6號 | ||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 個人姓名 | ||
單位 | 名稱 | 四川天府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營山磨子街支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 郭奕伶 | ||
主要違法違規(guī)事實(案由) | 因管理不善導致許可證遺失。 | ||
行政處罰依據(jù) | 《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四)項。 | ||
行政處罰決定 | 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南充監(jiān)管分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2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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