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加大員工日常行為排查及管理力度,密切關注員工8小時以外的行為。二是督促銀行保險機構積極發(fā)揮在大額資金監(jiān)控和異常資金賬戶監(jiān)測等方面的專業(yè)作用,遇到可疑情況,及時反饋公安部門。三是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加強網絡查控平臺建設,積極配合政法機關做好涉案賬戶資金賬戶的查詢、凍結、扣劃等工作,為政法機關依法辦案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職提供有力保障。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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