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銀行原董事長張寶祥被公訴 工程承攬、銀行貸款等方面受賄

2020-06-28 16:27:51 21世紀經濟報道  朱英子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銀行貸款、人事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

  6月28日,中國檢察網公布,2020年6月22日,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涉嫌受賄一案,由白城市人民檢察院向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白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查明:

  2003年至2019年間,被告人張寶祥在擔任長春市商業(yè)銀行行長、長春市寬城區(qū)委書記、吉林銀行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銀行貸款、人事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務,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受賄罪依法提起公訴。

吉林銀行原董事長張寶祥被公訴 工程承攬、銀行貸款等方面受賄

  2019年11月18日,吉林省紀委監(jiān)委宣布,張寶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次日,吉林銀行便發(fā)布公告稱,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印發(fā)的《關于張寶祥免職的通知》,經吉林銀行董事會審議通過,免去張寶祥吉林銀行董事長職務。與此同時,吉林銀行選舉該行行長陳宇龍為新任董事長。

  公開簡歷顯示,張寶祥,1964年7月出生,吉林柳河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張寶祥此前主要在政府和銀行任職,歷任長春市政府辦公廳調研室科員、綜合處主任科員、綜合處副處長、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開發(fā)區(qū)分局局長、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寬城分局局長等職務。

  2000年12月,張寶祥出任長春市商業(yè)銀行(吉林銀行前身)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監(jiān)事長,距此2年后,又出任該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行長。2006年8月,張寶祥出任長春市南關區(qū)委副書記、副區(qū)長、代區(qū)長,隨后幾年中,張寶祥又先后出任長春市寬城區(qū)委書記、吉林省政府外事辦公室黨組書記等職。

  2014年7月,張寶祥回到吉林銀行的指揮棒,出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及董事長的職務,直到2019年11月,因被調查而被免職。

(責任編輯:李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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