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杉杉接盤徽商銀行流產?中靜系收48億后發(fā)起訴訟

2020-07-10 11:07:48 中國經(jīng)營網(wǎng) 

本報記者 張曉迪 北京報道

杉杉系收購徽商銀行(03698.HK)股權遭遇折戟之戰(zhàn)!吨袊(jīng)營報(博客,微博)》記者自中靜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靜新華”)方面獲悉,杉杉系收購中靜系企業(yè)所持徽商銀行股權一事,因杉杉系方面未能按時付清轉讓款項而遭終止。

而杉杉系與中靜系就此收購事宜也從合作走向了訴訟。截至目前,杉杉系已向中靜系支付了48.9億元。不過,根據(jù)中靜系提起的訴訟,這48.9億元或將打水漂,杉杉方面或還將面臨一筆賠償。就上述情況,記者注意到,中靜新華方面已經(jīng)發(fā)布公告。

記者就此采訪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杉杉控股”)有關人士,對方稱,協(xié)議是雙方簽訂的,中靜新華只是單方面終止協(xié)議,目前此事還在通過法律等多途徑協(xié)調溝通中。記者也就此事進一步采訪中靜新華董秘辦,截至發(fā)稿暫未收到對方的回應。

協(xié)議已終止

記者獲取的資料顯示,2019年8月20日,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簽訂了《轉讓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中靜四海實業(yè)有限公司股權之框架協(xié)議》(以下簡稱“《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杉杉控股應于2019年11月15日前付清全部轉讓款項。

中靜新華方面稱,截至2019年11月15日,杉杉控股僅向中靜新華累計支付了29.3億元人民幣,截至2020年6月1日,累計支付了48.9億元人民幣。但杉杉控股未能按照《協(xié)議》約定的時間向中靜新華支付全部轉讓價款。

中靜新華方面還稱,其一再催促,杉杉控股仍未就支付剩余款項給出合理的時間表。鑒于此,中靜新華于2020年6月1日向杉杉控股發(fā)出了《關于終止的通知》。

中靜新華方面表示,《通知》中確定的最后時間過后,杉杉控股仍未辦理與終止《協(xié)議》有關的事項。且因其違約給中靜新華造成重大損失,估算損失金額約82.82億元人民幣。因此除目前已收取的杉杉控股支付的48.9億元人民幣外,中靜新華還有權進一步向杉杉控股主張損失賠償。

中靜新華方面稱,中靜新華已于近日向安徽省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獲受理,現(xiàn)已完成立案。其訴訟請求包括:

1.判定杉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杉杉集團”)向中靜新華返還中靜四海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靜四!保51.6524%的股權,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同時將中靜四;謴椭凉蓹噙^戶前狀態(tài),以及返還中靜四海的公司資料;

2.判令杉杉控股、杉杉集團向中靜新華賠償損失;

3.判定本案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相關費用由杉杉控股、杉杉集團共同承擔。

除此外,中靜新華作為原告還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經(jīng)安徽省中院裁定并辦理保全手續(xù),2020年7月7日,安徽省中院已凍結杉杉控股合計價值13億元人民幣的銀行存款及其持有的寧波杉杉股份(600884,股吧)有限公司(600884.SH)股票資產。

不過,記者查詢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目前杉杉控股尚未有司法凍結資產的相關記錄。

杉杉控股有關人士還告訴記者,實際上,6月1日以后,雙方一直就此事在進行溝通,由于事件、交易本身很復雜,涉及的公司多,所以至今未能達成統(tǒng)一意見。

多年合作伙伴反目?

中靜新華發(fā)布2019年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末,中靜系持徽商銀行內資股22.48億股、H股12.46億股,合計持股占徽商銀行總股本的12.1%,為其第一大股東。

作為多年的合作伙伴,中靜系、杉杉系與徽商銀行的淵源可追溯到2007年。2007年,中靜系與杉杉集團重組中靜四海,并通過中靜四海受讓徽商銀行1.41億股權,2008年徽商銀行增資擴股,中靜四海以低于市場價七成的價格再拿下徽商銀行3億股份。

不僅如此,自徽商銀行2013年在H股上市至2016年,中靜新華旗下子公司中靜新華(香港)(以下簡稱“中靜香港”)及其孫公司W(wǎng)ealth HonestLimited(以下簡稱“Wealth Honest”)、Golden Harbour Investments Management Limited(以下簡稱“Golden Harbour”)以二級市場收購和場外市場收購方式不斷增持徽商銀行H股,成為徽商銀行的第一大股東。

據(jù)徽商銀行2019年年報披露,截至2019年末,中靜系所持有徽商銀行股份中,中靜新華持2.25億內資股;中靜香港、Wealth Honest、Golden Harbour分別持2.73億、5.32億和4.40億H股。

2019年8月26日,中靜新華發(fā)布公告稱,以6.98元/股的價格,轉讓其直接和間接所持的全部徽商銀行股份,如果該轉讓完成,將對其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構成積極影響。

8月27日,中靜新華將其所持中靜四海的51.6524%股權轉讓給杉杉集團,交易對價為18.82億元,杉杉集團成為中靜四海的唯一股東。杉杉集團在中靜新華的認繳資本也從原來的6.10億元上升為12.61億元。中靜四海持有徽商銀行4.16%的股份。

天眼查顯示,2019年8月29日,中靜四海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鄭駒,鄭駒也是杉杉控股的法定代表人。

工商資料顯示,杉杉集團是杉杉控股持股73.46%的子公司。記者注意到,同年8月20日,杉杉控股還與中靜新華簽訂協(xié)議,約定杉杉控股收購中靜新華持有的徽商銀行2.25億內資股,不過截至目前該股份尚未過戶。

對此,中靜新華方面稱,截至2019年末,基于上述框架性協(xié)議截至報告日的實際履行情況,本公司綜合評估后 認為協(xié)議能否順利執(zhí)行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根據(jù)中靜新華2019年年報披露,其已收到的股權轉讓價款30.30億元,為意向方杉杉控股向其支付轉讓價款,其中包含代杉杉集團支付的中靜四海股權轉讓對價人民幣18.82億元。

除此外,徽商銀行2019年年報還披露,中靜香港、Wealth Honest、Golden Harbour已與三家外資公司——Dragon Sound Investment Limited、Joy Glory HoldingsLimited、Superior LogicInvestment Limited分別簽訂協(xié)議,出售所持徽商銀行股份,截至2019年末,此項股權交易尚未完成交割。

記者注意到,杉杉控股還分別與上述三家外資企業(yè)簽訂了一致行動人協(xié)議。

有市場人士測算,徽商銀行自港股上市以來,“中靜系”增持其股份已耗資逾30億港元,而如果以6.98元/股完成出售,中靜新華將約獲121.42億元人民幣。

(編輯:夏欣 校對:顏京寧)

(責任編輯:王治強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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